中山大学艺术学院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助教公告
中山大学艺术学院成立于2018年,地处广州校区南校园。学院立足于学校深厚的人文底蕴,以艺术学理为中心,致力于建设一流艺术学院和学科,打造艺术人才培养、艺术创作与艺术研究的重要高地,构建艺术与人文、科学相融合的学科体系,积极推动中国艺术传统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结合学院发展规划和师资队伍建设要求,艺术学院开展2024年第一批助教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中山大学艺术学院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助教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4.政治素质良好,具有立志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好教师的坚定信念;
5.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道德品行端正;
6.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
7.热爱教学,有较好的教学潜力,胜任岗位工作,具有较强的表演能力;
8.身体心理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9.一般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
10.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5月30日18:00至6月8日18:00。
(二)报名方式
应于截止日期前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发至邮箱 sunyan7@mail.sysu.edu.cn。
(三)报名材料
1.中山大学艺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已取得的所有毕业证、学位证,所有毕业证、学位证需要一并提供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的认证报告,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4.工作经历证明;
5.三封专家推荐信,其中,校外专家推荐信不少于两封,一般包括申请人研究生导师推荐信;
6.艺术类比赛获奖证书;
7.教学成果奖获奖证书;
8.其它业绩(论文、项目、著作、教材等)证明材料;
9.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应聘人员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把关(含非党员)和师德审核材料。
材料2至8按顺序扫描合并为一个文档,有多项获奖或其他业绩成果请附上目录页。
(四)初审
(五)面试
(六)公示
(七)报批
(八)聘用
五、聘后管理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参照学校事业编制人员初级教师对应岗位等级执行。
六、其他说明
(一)有关招聘条件、招聘程序及聘后管理的规定,如遇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规定、政策发生调整,按新规定、政策执行。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启事,准确把握招聘条件,按要求进行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佐证材料不完善或未按系统要求填写或提交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正确且通畅。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接收相关通知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公告及报名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20-89999801(中山大学艺术学院);监督电话:020-84111203(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
附件:
1.中山大学艺术学院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助教岗位计划表
2.中山大学艺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中山大学艺术学院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