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务部关于开展2022年中山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教务〔2021〕475号),为加强本科生创新创业精神的培养与训练实践,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我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培育
本次推荐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将分为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共三个等级。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训练和实践。
获立项为国家级和省级的项目同时为校级项目,但不重复资助。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合并至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不再另行组织申报。
各等级项目限项项数根据学校下达名额确定。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需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
(二)项目参与者必须是本校正式注册的本科生(不包括毕业班本科生)。参与形式可为个人或团队,团队人数不超过 5 名。原则上每位同学限主持或参加一个项目申报和研究,跨学院的团队以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进行申报。
(三)项目必须配备有本校 1-2 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由 学风正派、治学严谨、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关爱学生成长、有较好创新性成果的老师担任。每位教师同时指导的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一般不超过 3 项。
(四)具有大学生创新计划项目延期记录的学生在延期项 目完成结题前,不得申请新的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项目指导 教师不得指导新的项目直至延期项目完成结题。具有项目终止记录的学生,不得再申请或参与新的创新计划项目。
三、项目执行要求
拟推荐项目应在 2022 年取得预期的研究结果,完成全部的经费报销工作,并于2022 年 12 月完成项目结题答辩。 项目经费使用应符合《中山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 程项目相关管理办法》规定。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学生及团队按要求填写《中山大学大学生创新训 练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 1),经指导教师同意后于12月17日(周五)前将项目申请材料电子版报送艺术学院教务邮箱chenty3@mail.sys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二)学院将于12月21日前完成项目评审和推荐排序,排序结果公示不少于3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 12 月 24 日前将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提价学校。
五、联系信息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0-89999810,电子邮箱: chenty3@mail.sysu.edu.cn,地址:艺术学院教务办610室。
特此通知。
附件:
学校通知;